干混砂漿系列-(砌筑砂漿M7.5)
1.砌筑砂漿M7.5產(chǎn)品概述
砌筑砂漿M7.5由水泥、級配砂、礦物摻和料,保水劑等按照配合比混合而成的一種預配制干粉材料。砌筑砂漿M7.5其性能較傳統(tǒng)砂漿無論是混合料的可塑性、粘聚性、保水性,砌筑砂漿M7.5還是硬化后的力學性能和耐久性能都有了很大改善。砌筑砂漿M7.5適用于砌筑粘土磚、混凝土空心砌塊、陶粒砌塊等各種常見砌體材料。
2.砌筑砂漿M7.5主要型號
高保水 | 中保水 | 低保水 |
DM-HR-M5 DM-HR-M7.5 | DM-MR-M5 DM-MR-M10 DM-MRM15 DM-MR-M20 | DM-LR-M10 DM--LR-M15 DM-LR-M20 MD-LR-M25 |
3.砌筑砂漿M7.5主要技術(shù)性能
項目 | 技術(shù)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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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度 | 4.75mm篩篩條為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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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結(jié)時間h | 3~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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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水率% | 高保水 | ≥88 |
| 中保水 | ≥70 |
| 低保水 | ≥60 |
強度Mpa | 抗壓強度 | ≥設計強度等級 |
| 拉伸粘結(jié)強度 | - |
抗凍融性,強度損失率% | ≤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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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縮性能% | 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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均勻度% | 75 μm篩通過率 | ≥90 |
4.砌筑砂漿M7.5使用方法
1.表面處理:清除砌塊表面浮灰、油污及疏松物,如有突起的地方應鏟平。
2.配制砂漿:應采用機械攪拌,加水量為干砂漿的17%-20%,砂漿攪拌3min-5min靜停10min后再攪拌不少于0.5min(具體可參照DBII/T696-2009《干混砂漿應用技術(shù)規(guī)程》進行)。
3.加水的砂漿應在3小時內(nèi)用完,已硬化的砂漿不可再加水使用。
4.落地灰可回收使用,但不得超過初凝時間。
5.使用砌筑砂漿M7.5中遇雨雪天氣應停止施工,抹灰砂漿硬化前應防止雨淋,普通型產(chǎn)品不能用于冬季施工。
5.砌筑砂漿M7.5產(chǎn)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1.砌筑砂漿M7.5運輸時要防雨防潮,謹防鋒利物,以免破包受潮。
2.現(xiàn)場堆放要注意防潮,要按不同品種不同等級分別碼放,嚴禁混碼混放。
3.砌筑砂漿M7.5應貯存在通風、干燥的專用倉庫內(nèi),砌筑砂漿M7.5在包裝完好、無受潮的前提下,保質(zhì)期3個月。砌筑砂漿M7.5超過保質(zhì)期,必須進過試驗合格方可繼續(xù)使用。